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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松桃苗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关于向社会公开整改情况的通报
    作者:松桃苗族自治县委政法委  时间:2021-01-19 11:29:34  来源:本站原创  关注人数: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部署,2020年5月25日至6月24日,县委第八巡察组对县委政法委进行了巡察。2020年9月30日,县委巡察组向县委政法委反馈了巡察意见。为扎实贯彻落实好县委第八巡察组进驻县委政法委政治巡察整改工作,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目标
        围绕县委第八巡察组反馈整改的问题,按照“照单全收、立行立改、即知即改、限期整改”的总体要求,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措施、确保整改成效,以这次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坚持抓源头、抓重点、抓导向,着力解决突出问题,真正把整改成果转化为全面推进政治建设取得更大成效,为单位营造良好的政治环境。
        
        二、整改问题的基本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县委政法委始终把县委第八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对照反馈问题清单逐项落实好整改任务,真抓实改,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一是成立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全面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成立了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相关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整改专班在政法委办公室,明确了3名同志负责巡察整改日常工作。按照各股室协同配合,形成了合力整改的良好工作格局。二是认真细化整改措施,整改工作扎实推进。针对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16项22个问题,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逐项明确牵头领导、牵头股室、责任人和整改时限,逐一分析症结原因,逐一制定精准有力的整改措施,提出整改措施45条。同时,明确了整改责任股室、时间节点、具体措施,建立了系统、全面、详细的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有序推进整改工作。
        (二)强化工作调度,确保求真务实。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牵头,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巡察整改调度工作,建立整改台账,严明工作纪律,统筹推进各项整改工作,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求真务实。截至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22个问题,共追回违规发放资金108090元,批评教育12人,谈话提醒34人次。

        三、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问题
        (1)“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不到位”问题。如:在查看该单位提供的材料中,没有发现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十二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的相关学习记录。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0年7月3日,在县委政法委会议室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补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十二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二是制定《中共松桃苗族自治县委政法委2020年中心组学习计划》,将《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等党中央和各级党委重要会议精神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
        (2)“中心组理论学习不实”问题。如:2016、2017
        年度县委政法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工作总结除时间不同,其余内容完全雷同。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0年12月17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二是制定《中共松桃苗族自治县委政法委2020年中心组学习计划》,将《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等党中央和各级党委重要会议精神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三是2020年11月16日,由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副书记分别对各科室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出现。
        (3)“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有差距”问题。如:县委政法委在开展意识形态工作时,文件制作不严谨、审核不严。印发的松政法〔2018〕14号《松桃县委政法委关于进一步落实党委(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文件中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写成“社会主义和兴价值观”;又如:印发的松政法〔2018〕12号《中共松桃苗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关于调整充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件,文件标题将“充实”写成“充分”。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2020年12月17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和《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并对公文的起草、校对、印制,审核、审签提出了明确要求。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问题
        (4)“发文不求实际、应付交差”问题。如:印发的2016年、2018年三会一课工作计划,除文件号及时间不同,其余内容完全雷同;又如:松政法〔2018〕4号文件《松桃县委政法委关于进一步落实党委(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与松政法〔2018〕14号文件《松桃县委政法委关于进一步落实党委(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除文件号及时间不同,其余内容完全雷同。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0年12月17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和《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并对公文的起草、校对、印制,审核、审签提出了明确要求。二是由分管同志对编造文件的责任人罗某某、徐某进行了提醒谈话,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分别对分管办公室责任人龙某某进行了提醒谈话。
        (5)“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到位”问题。
        1.出差报销住宿费超标。如:2018年12月3日至12月4日,龙某某到贵阳出差,报销住宿费380元,超80元。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0年12月17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中共松桃县委办公室 松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补贴奖金进行清理、整改、规范>的通知》(松党办发〔2016〕198号)文件。二是对违规资金进行清退。共清退超标报销住宿资金80元,已于2020年12月19日上交至县纪委监委。
        2.驻村期间超次数报销交通费。如:2018年12月26日凭证中驻村第一书记龙某某11月份报销交通费,共报销4次驻村到单位往返交通费,违规报销2次往返交通费。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0年12月17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中共松桃县委办公室 松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松桃苗族自治县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松党办发〔2017〕152号)和《中共松桃县委办公室 松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差旅费管理有关情况的补充通知》(松党办发〔2019〕5号)文件,并要求财务人员加强报销票据审查审核,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度发生;二是对违规报销资金进行清退,共清退报销资金80元,已于2020年2020年12月19日上交至县纪委监委。三是2020年11月16日,由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对法学会副秘书长龙某某进行了提醒谈话。
        3.报销公务接待费用“三单”不全。如:2017年11月26日凭证中11月21日接待“精品案例”评选专家组用餐费用报销无审批单;2018年11月22日凭证中加班用餐共计1400元,报销无审批单;2018年11月30日记账凭证中,报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三轮集中督导工作用餐费用6961元无经办人及领导审批签字。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0年12月17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中共松桃县委办公室 松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补贴奖金进行清理、整改、规范>的通知》(松党办发〔2016〕198号)文件,并要求财务人员加强报销票据审查审核,坚决杜绝违规用餐行为再度发生;二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三单”制,同时,对报销公务接待无“三单”的进行了核实并作说明。
        4.报销不符合规定。如:2015年12月31日凭证中,2014年9月29日,姜某报销出差住宿费用时将餐饮及其他消费76元转为住宿费用报销;2014年8月16日王某某出差,报销的住宿费出现福贵、软遵义香烟费用共计113元。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0年12月17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中共松桃县委办公室 松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松桃苗族自治县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松党办发〔2017〕152号)和《中共松桃县委办公室 松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差旅费管理有关情况的补充通知》(松党办发〔2019〕5号)文件,并要求财务人员加强报销票据审查审核,坚决杜绝违规超标准报销差旅费行为再度发生;二是组织对不符合规定报销资金进行清理,共清退违规资金189元,已于2020年12月19日将违规资金上交至县纪委。三是2020年11月16日,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对财务负责人王某某进行提醒谈话。
        (6)“未按财务管理制度做到一事一报销”问题。如:2019年9月8日记账凭证中,麻某某、白某2019年9月3日到市出差报销出差费200元,2019年9月7日凭证中,再次报销2019年9月3日到市出差车辆加油及车辆高速过关费共计160元;又如:2019年9月7日凭证中,龙某某、白某报销2019年8月15日到中坝村开展脱贫攻坚工作车辆加油费用100元,2019年9月8日凭证中,两人再次报销2019年8月15日到中坝村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生活补助120元。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0年12月17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中共松桃县委办公室 松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松桃苗族自治县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松党办发〔2017〕152号)和《中共松桃县委办公室 松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差旅费管理有关情况的补充通知》(松党办发〔2019〕5号)文件,并要求财务人员加强报销票据审查审核,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发生。二是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对综治办工作人员白某、铁路护路办工作人员麻某某进行提醒谈话,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对县委政法委副书麻某某、县委政法委政工科长龙某某进行提醒谈话。
        (三)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问题
        (7)“机关支部班子不健全”问题。如:2019年至今,县委政法委机关支部支部委员会只配有组织委员。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经报县直属机关工委同意,2020年9月18日组织政法委全体党员进行机关支部委员增补,顺利增补了支部书记麻某某、纪检委员罗某某、宣传、组织委员白某三名同志为支委委员,配齐配强了支部班子人员。
        (8)“机关支部党建工作弱化”问题。如:2017、2018年县委政法委机关支部拟定的工作计划,(松政法〔2017〕4号《中共松桃苗族自治县委政法委机关支部委员会2017年党支部工作计划》)与(松政法〔2018〕3号《中共松桃苗族自治县委政法委机关支部委员会2018年党支部工作计划》)印发的文件,除文件号与时间不同,其余的内容完全雷同。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0年12月17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和《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并要求制定公文必须严格落实公文处理有关规定。二是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对县委政法委副书记麻某某同志进行了提醒谈话。
        (9)“‘三会一课’开展不正常”问题。如:2019年度县政法委机关支部委员会只上过一次党课,召开两次支部委员会,召开一次党员大会。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支部和支部班子成员的支部党建工作职责。二是严格按照“三会一课”制度的要求,认真开展好“三会一课”。截止目前,共召开支委会3次,党员大会1次,主题党日活动11次,11月25日成立了松桃苗族自治县法学会党小组。
        (10)“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问题。如:2019年3月20日召开的县委政法委机关支部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上,只有支部成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没有开展党员互评。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0年12月17日,组织支部全体党员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和《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增强全体党员开好组织生活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严格按照《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的要求,认真落实好组织生活会,逐一开展了交心谈心,认真地开展了支部成员之间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员之间互评工作。
        (11)“党员发展工作不及时”问题。如:徐某同志在2019年7月向县政法委机关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截止2020年6月,机关党支部仍未与入党申请人开展谈话工作。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2020年12月17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2020年9月10日,徐某再次递交了入党申请书,支部书记按照入党程序与徐某进行了谈话,目前已列为入党积极分子。
        (12)“重大事项决策过程中班子成员没有逐一发表意见”问题。如:2019年8月19日书记办公会议上讨论支60万元综治中心建设经费问题时,只有议定结果,没有班子成员发表意见讨论研究过程。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0年12月17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二是出台了《松桃苗族自治县委政法机关议事规则》,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审批流程。三是明确由办公室徐某负责班子会议记录,确保会议记录详实。
        (13)“执行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不严格”问题。如:2019年4月8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经费安排专题会议上,主要负责人未执行末位表态制。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出台了《松桃苗族自治县委政法机关议事规则》。二是严格落《松桃苗族自治县委政法机关议事规则》,坚决按规则议事。自2020年10月份以来,共召开3次会议研究“三重一大”重要事项,主要领导均严格落实末位表态制。
        (14)“重大经费支出未提交班子会议讨论”问题。如:2019年12月31日通过对公帐户拨付给松桃邦春广告公司广告制作费38869元,无班子讨论会议记录。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制定并印发了《松桃苗族自治县委政法机关议事规则》,规定凡是涉及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必须提交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二是明确由办公室徐某负责班子会议记录,确保会议记录详实。
        (15)“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问题。如:2020年4月3日书记办公会议上研究评先评优事宜和研究见习生待遇问题的过程中,主要领导先定调后议定。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制定并印发了《松桃苗族自治县委政法机关议事规则》。二是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截止目前,所召开的6次班子会议中,均严格按照要求主要领导末位表态,没有再出现主要领导先定调情况。
        (16)“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压力传递不够”问题。
        1.对党风廉政建设落实、部署有差距。如:县委政法委没有按照(铜党发〔2016〕2号《中共铜仁市委关于印发铜仁市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清单(试行)的通知》文件要求,研究制定本单位2019年度党风廉政工作计划。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0年12月17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松桃苗族自治县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落实监督责任清单(试行)》文件。二是按照2020年制定的《县委政法委党风廉政工作计划》,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2.“两个责任”约谈常态化工作开展不到位。如: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两个责任”约谈只在2019年6月3日开展一次分级约谈。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0年12月17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规定》。二是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开展“两个责任”分级约谈工作。截止目前,我单位按要求共开展2次分级约谈,共提醒谈话34人次。
       
        四、下步工作
        今后,我们将严格按照巡察工作要求,持续开展“回头看”,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筑牢整改成果,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一)强化理论学习。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好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市委、县委巡视巡察相关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运用“法治在线”“学习强国”等平台,不断提高学习水平,创新学习方式,用党的理论武装头脑,切实推动政法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强化履职尽责。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的要开展“回头看”工作,各股室要开展举一反三的自查整改,履行好各股室的工作职责,不断加强党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从严正风肃纪、从严反腐倡廉、从严党组织建设,持之以恒,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三)强化成果运用。把“改”与“立”统筹起来,举一反三,通过一个问题整改,推动一类问题解决。着眼标本兼治,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促进干部作风的转变、能力的提升,不断提高做好政治建设的本领,坚决守住不发生类似问题的底线。
        (四)强化长效机制。把整改工作与本单位的工作实际紧密联系起来,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形成长效机制。对反馈问题清单指出的具有规律性、普遍性的问题,要深刻吸取教训,强化标本兼治,把“改”和“立”统筹起来,通过一个问题的整改,推动一类问题的解决,完善一方面制度体系,从源头上防止问题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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