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源头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强化拖拉机安全技术运行条件,防范拖拉机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省农业农村厅关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检审验等有关工作的通知》(黔农办发〔2021〕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决定对在我县注册登记的,使用年限达九年和连续三年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的贵0560573等1212辆拖拉机(含变型拖拉机、运输型拖拉机),依法予以注销,未回收的车辆号牌、登记证书、行驶证公告作废。
附件:松桃县2021年第一批变型拖拉机注销名单
[UploadFiles]383109,51562,xlsx,松桃县2021年第一批变型拖拉机注销名单.xlsx[http://news.songtaowang.cn/UploadFiles]
松桃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二O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