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用人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贵州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规定,经研究,决定拟开展用人单位2021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以下简称“书面审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书面审查的范围:中央、省、市驻松企业,县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编外有劳动用工的单位;县属企业及在县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用工单位。
二、请各行业主管部门(单位)认真做好本系统(单位)用工书面审查工作,及时收集整理2021年度相关资料,填写《用人单位劳动保障监察书面信息报告书》,书面审查报告应据实填报,不得弄虚作假。
三、请各行业主管部门(单位)明确专人于2021年4月1日至4月40日,将书面审查材料集中报送到县劳动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审查,逾期不予受理。
四、对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书面审查或虚报、瞒报输资料的单位,一经查实,将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贵州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公告,并记入劳动保障诚信档案。
五、书面审查需提供的相关资料。1.用人单位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信息报告书;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3.机关、事业单位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4.已签订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5.企业集体合同及集体合同备案审查意见书(复印件);6.职工花名册纸质(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电子版(邮箱报送);7.2021年12月份工资表;8.2021年1至12月份社会保险费缴费凭证(复印件);9本单位劳动用工管理规章制度。
以上资料请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审查信息报告报告和职工花册电子档请在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公示栏下载,网址:http://tr.gzrst.gov.cn。联系人:龙文锋、王占虎、杨毅成,联系电话:0856-2836279,邮箱地址:554582015@qq.com
附件:1.用人单位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信息报告书;
2.职工花名册样板。
[UploadFiles]420012,34972,docx,书面审查通知附件.docx[http://news.songtaowang.cn/UploadFiles]
松桃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