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中午12时10分,松桃苗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在县行政中心大礼堂举行新当选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
县委书记陈琪监誓,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石敏主持。
宣誓仪式上,新当选的松桃苗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麻清馨右手举拳,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进行领誓,其他新当选人员右手举拳进行宣誓。
宣誓现场气氛庄重肃穆,宣读誓词:“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