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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建工集团第一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本委受理刘天福与你(单位)因拖欠劳动报酬等争议一案:即:松劳人仲字[2026]第107号,申请人杨刘天福请求你(单位)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因与你(单位)电话、微信等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松劳人仲字[2026]第107号应诉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本案定于2026年06月30日下午15点40分在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蓼皋街道丹霞路(县综治中心、原法院办公地)仲裁院公开开庭审理,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856-2832593、0856-2325819。
松桃苗族苗族自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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