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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华宇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陈永国与你(单位)因工伤赔偿等争议一案:即:松劳人仲字[2026]第160号,申请人陈永国请求与你(单位)因工伤赔偿等争议,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松劳人仲字〔2026〕第160号应诉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本案定于2026年09月21日上午8点40分在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县综治中心、原法院办公地)仲裁院公开开庭审理,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13595696559 18185688889
0856-2832593
松桃苗族苗族自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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