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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6日,我县2024年城区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在县发展和改革局会议室召开,充分听取社会各界对城区水价拟调方案的意见和建议,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消费者代表、经营者代表、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人员共28人参加会议。
会上,供水公司相关人员宣读了调价申请,定价成本监审人介绍了定价成本监审结论及相关情况,听证方案提出人宣读了定价听证方案。参会人员结合我县实际情况,从多角度、多层次就城区供水价格拟调整方案提出了意见、询问和建议,听证方案提出人、定价成本监审人作了相关解答。
据了解,我县城区现行水价为2017年制定,至今已有7年未作调整,供水范围、供水量、供水成本等各项指标都已发生变化。为进一步保障城区优质安全供水,增强群众节水意识,根据相关文件和法律法规,需对城区供水价格进行调整。
此次听证会主要针对我县城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特种行业用水价格进行拟调整。居民生活用水阶梯级数为三级,比价关系为1:1.5:3,分别拟调整为2.88元/立方米、4.32元/立方米、8.64元/立方米,此外,对尚未实现“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拟按3.60元/立方米执行,特困家庭生活用水拟按1.80元/立方米执行;非居民用水阶梯级数为三级,比价关系为1:1.5:3,分别拟调整为4.68元/立方米、7.02元/立方米、14.04元/立方米;特种用水价格根据行业类别分为三档,比价关系为1:1.5:2,分别拟调整为15.60元/立方米、23.40元/立方米、31.20元/立方米。
会后,县发展和改革局将如实归纳整理并认真研究分析各参会人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在充分采纳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供水价格调整听证方案,形成报告,按照规定程序报县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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